几类特殊职工(刚毕业的、新调入的、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的、被借调或外派的)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缴存?
(1)新参加工作职工,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,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,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。
(2)新调入职工,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,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当月工资,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。
(3)下岗、内退等类似情况,如单位仍向职工发放工资,则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。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,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,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。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。
(4)被借调、外派的职工,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。